什么情况不用提前30天离职 按照规定提前30天书面申请辞职可领失业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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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不用提前30天离职

按照规定提前30天书面申请辞职可领失业金吗?

按照规定提前30天书面申请辞职可领失业金吗?

  劳动者主动辞职的,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是不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试用期间只需要提前三天口头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辞职了吗?不用写辞职书什么的吗?

可以口头通知也可以书面通知,只要通知到用人单位就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辞职可以申请半个月就走吗?

谢邀。
乙方在合同期内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应对甲方进行经济赔偿,项目包括:
第一条,不合理,应该也不合法。招到的员工离职了要求员工赔偿招聘所产生的费用,那人家面试者路途遥远,请假来面试,没有通过,是不是也报销车费,路费,误工费?!
简直扯淡!
第二条,如果你在合同期内有让公司出资让你去培训,且双方有签订培训服务协议的,按服务协议中的约定处理。这个是合理的。如果没有,就不存在赔偿的问题。
第三条前半段,所谓的立辞立走不大明白。我的理解是员工向企业提出离职,并要求立刻离职。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没有赔偿的(但这种情况通常不会发生)。
大多数情况,企业会扣掉你剩余未发的工资作为“赔偿”。
现在基本上都是每月的15号发上月工资,至少会有半个月的工资压在企业。不会说要求你赔了3个月的工资才能走。
第三条后半段,提前30天通知企业离职,这是正常的,合理合法的一个程序,企业没有理由扣押你半个月的工资。
只要你没有违约的情形,提前30天通知企业,并且做好交接工作,企业没有理由去扣你的工资。
正常离职后,如果还有工资未发,有的企业会在你离职的时候一起结算给你。有的会在下一个工资结算周期给你结。
比如你6月20号离职,但你们是15号发工资。那么你6月1-20号的工资就会7月15号发给你。
这种扣工资的情况,你去告,一告一个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