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发几个月的工资个税怎么算
一次性发放工资过高导致个税过高,怎么处理交税比较省?
一次性发放工资过高导致个税过高,怎么处理交税比较省?
2019年1月1日,随着新个税的实施和落实,高薪人员个税高这个问题,渐渐的引起了一大部分人的注意。那么,这个问题如何解决呢?
1.按照自然人经营所得报税。众所周知,目前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率是3%~45%。而自然人综合所得的税率是0.5%~1.5%。
2.非一般劳务报酬报税。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60%*(工资薪金所得*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意:上述的税率参照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税率表。
3.一次性工资高,进行拆分。企业通常的做法是,企业按照员工月工资多少,正常报税,因为员工承担个税,个税高也是员工的个人问题。但员工通常的做法是,员工没有向公司提出自己的诉求,公司自认为此做法没有任何不妥。这是矛盾的两种做法,这也是间接导致“员工个税过高”这个问题一直存在的原因。
上述的方法,是我目前身边一些朋友解决“个税高”的做法,分享出来给大家。如有更好的方式方法,欢迎一起讨论哦。
没办法,是你们发工资的问题。工资薪金就是按照上月取得的进行缴税,除了部分特殊行业: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的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按月预缴,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合计其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再按12个月平均并计算实际应纳的税款,多退少补。工程这个完全是老板的问题。而且个税是个人负担,单位才不会考虑员工的利益,如果他考虑了,就应该按月发放。这个是最稳妥的。
一次性收入怎么缴纳个税?
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先理解什么是“一次性收入”。一次性收入一般是指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只有一次性所得或完成一件事务的所得。我们需要明白,如此明确一次性收入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人们将取得的收入化整为零,缩小收入基数,以逃避纳税。
在纳税实践中,能够成为一次性收入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个人所得税法中按次纳税的项目就包括了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具体内容包括:
1.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我们还需要知道,这三项所得构成个人综合所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要求与工资薪金所得一道在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的。汇算清缴时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相就的适用税率计算纳税。
2.财产租赁所得,出租个人财产时,出租时间大于一个月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如果是短期出租且租期小于一个月,以该期间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以收入减去相关税费后为租赁收入所得,每次(月)收入额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为应纳税所得额。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就已按10税率征税。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税率为20。
4.偶然所得,比如彩票中奖的收入,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税率为20。
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