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谈判前需要做哪些准备
怎样在自己被动的情况下谈判成功?
怎样在自己被动的情况下谈判成功?
(1)了解对方
许多人一开始便接二连三地提出自己的条件和要求,他们很少缜密考虑前因后果,这种类型的谈判者十有八九要失败。
谈判前的准备工作是相当重要的。当你不能比对手的智商更高时,你可以比他多做点儿准备工作,比如全面调查一下你的对手情况。举例来说,当你要求上司给你晋级加薪时,你必须拥有自己所有工作的记录,同时你必须掌握同样地位的同事获取报酬的可靠信息。如果上司需要并且准备提拔人|才时,你最好事先知道。如果企业利润下降,而你所在的部门必须重组,你最好尽早做好准备。
(2)积极肯定
当你参加谈判时,你的态度是:“我能行!我将做成一笔交易。”如果你能这样乐观和自信,对方肯定会友好地作出反应。任何行业的任何一位成功者都是工作中积极向上、乐观豁达的人。
谈判的结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你的议案。记住,建议和意见要比要求好得多。你可以说“我可以这样说吗?”而不是“这就是我的要求”。即使是做了最大让步,你也不妨说:“我希望你能理解,我已尽了最大的努力。我希望我们能合作。”如果生硬地用“要么这样,否则算了”的腔调与谈判对手说话,十有八九是不会有什么成效的,除非对手是一个胆小怕事而又没有主见的人。
温和的语言是普遍为人们所尊重的。如果你的语音太大,那么请你克制一点儿。你的话越没有威胁性,对方在心理上就越放松。
(3)坚持目标
谈判完全可能是一次非同寻常的情绪经历。由于太急于得到成功的交易,你可能采取妥协让步的方法来达到这一目的。为此,在谈判前确定你的目标是重要的,也是有意义的。如果有必要,你可将其记到记事本上,以便随时看到或提醒你,你的目标是这样的。最后的结果可能与目标有一定的差距,但这个差距必须是事先预定的,即在规定的限度内妥协让步。
有时,一些附设的额外条件会影响整个谈判进程,虽说这些条件都是次要的,但它们确实阻碍了合约的签订。碰到这种情况,你应该在不影响大局的条件下毫不犹豫地放弃它们。例如,要是汽车内高品质的收录机成为交易的障碍时,你完全可以放弃它。要知道,你放弃的是可有可无的东西,而你所坚持的却是你的目标。
(4)多听少说
要是你讲得过多,就可能讲出不该说的“错话”。更糟的是,你可能“耽误”了对方或己方其他人的发言。可以说,这是个大错,因为善于倾听会捕捉到许多信息用来做讨价还价的资本。俗话说得好:说得越少,听到的也就越多,正是这个道理。
(5)不要发怒
有时候你可能想对别人发火,万万不可,失去控制的谈判者容易做出错误的判断,因而也就赢不了。一旦谈判中碰到这种迎面而来的冲突或障碍,你应该考虑用更有创造力的思想和灵活性来对待这个问题。“再让我们全面考虑一下,明天再议吧!”这种说法非常适时和适当。
要是谈判的阻力增大,谈判者火气上升,整个谈判有破裂的危险时,再次暗示谈判成功对他的益处或许有帮助。
(6)发挥优势
如果你创下了公司的销售纪录或获得了奖牌,那就不要等着被注意,你该直言不讳地提出要求,因为你有优势。
兰迫是斯坦福大学橄榄球队的优秀队员。大学毕业后,他加入了新英格兰爱国者队,起初,他没有资格讨价还价。赛季结束后,他创下了两项最好成绩。次曰,他来到球队。该队这时还不急于向他颁奖,但情况和时机对他有利,于是他提出了修改合同的要求。
(7)信守承诺
一旦完成谈判,你就要信守承诺。轻率地做出保证是有害的,但一旦做出了承诺就要做到。
商务洽谈的技巧是什么?
其实你这个问题太广了,业务要看你是什么样的业务,因为每个行业都是不一样的,但是呢我这里有一部分可以先给你做个参考.商界人士在准备商务洽谈时,应当谨记如下四项基本原则: 第一,客观的原则。
所谓客观的原则,意即在准备洽谈时,有关的商界人士所占有的资料要客观,决策时的态度也要客观。占有资料要客观,是要求谈判者尽可能地取得真实而准确地资料,不要以道听途说或是对方有意散布的虚假情报,来作为自己决策时的依据。决策时的态度要客观,是要求谈判者在决策时,态度要清醒而冷静,不要为感情所左右,或是意气用事。第二,预审的原则。所谓预审的原则,含义有二:其一,是指准备洽谈的商界人士,应当对自己的谈判方案预先反复审核、精益求精;其二,是指准备洽谈的商界人士,应当将自己提出的谈判方案,预先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或主管人士审查、批准。虽说负责洽谈的商界人士拥有一定的授权、在某种特殊的情况下可以“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或是“先斩后奏”。但是这并不等于说洽谈者可以忘乎所以、一意孤行。在洽谈之前,对自己的方案进行预审,既可以减少差错,又可以群策群力、集思广益,使方案更臻完美。第三,自主的原则。所谓自主的原则,是指商界人士在准备洽谈时,以及在洽谈进行之中,要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要相信自己、依靠自己、鼓励自己、鞭策自己,在合乎规范与惯例前提下,力争“以我为中心”。坚持自主的原则,有两大好处:一是可以调动有关的商界人士的积极性,使其更好地有所表现;二是可以争取主动权,或是变被动为主动,在洽谈中为自己争取到有利的位置。第四,兼顾的原则。所谓兼顾的原则,是要求商界人士在准备洽谈时,以及在洽谈过程中,在不损害自身根本利益的前提下,应当尽可能地替洽谈对手着想,主动为对方保留一定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