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生意口头协议最后不算怎么办 口头协议后,老板赖账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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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生意口头协议最后不算怎么办

口头协议后,老板赖账了怎么办?

口头协议后,老板赖账了怎么办?

来老板这工作了5年,没签合同,只是开始口头答应的分红,工资另给,最近问他要钱还不高兴的样子,有点赖账的意思了,社保也是以工资的形式300元补贴发到工资上面。万一不给怎么办呢?

前期有没有给过工资?是转账还是现金?既然做了那么久,应该有工资证明的。尽然不给交社保,你就可以辞职要求给予经济补偿。分红的问题你可以通过书面证据来固定。具体方法很多,可以百度一下。

感觉提问者自己不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口头协议如果双方都遵守倒是无不可,问题在于一方违约另一方缺乏证据。因为到底双方是如何约定的别人无法弄淸楚。现在己经出现了争议,打工方要想证明自己在此做工,就要提交很多证据,是不是能弄齐都不一定。其次还要证实口头约定的内容,这个更不容易。笫三是证明对方违约,没履行口头协议(因为是口头的,没法让对方自证履约)。所以在我看来这事想打赢官司可能性不大。最后说一句:老百姓讲的亲兄弟明算帐,先小人后君子这些话对商业行为来讲,啥时候都适用。即使在契约精神很强的西方国家,这些事还是有个书面东西才行。

同一劳动合同中,无固定合同,而执行合同是按不定时执行,该合同合法有效吗?

作者:南京陆林林律师分享有用的法律知识,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提出精准的解决方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和第三条条款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调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因此,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依据你方的陈述可知你与单位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固定,但是实际执行中却按照不定时劳动合同执行?不知理解是否正确。
如果依照你的陈述,该劳动合同仍然是有效的,但是用人单位在未经与你方协商情况下,擅自变更劳动合同的,你方有权主张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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