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三种企业的组织形态
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有什么关系?
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有什么关系?
1:个人所得如果是来源于企业的话,那么,企业在发放时,是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还有股权转让所得,股权受让方为代扣代缴义务人。
2:个人所得如果来源于企业的分红,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这一项也由发放的企业在分红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
3: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是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
创业如何选择公司类型?个体户和有限公司如何选择?
你好:
适合单店面运营的,后期没有扩张发展需要,规模比较小的市场主体,比如夫妻店。
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
优点
(1)设立门槛低:
没有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金的要求;
(2)企业自由度大,经营管理灵活: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归投资人所有,由投资人支配,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也可以选择聘任管理或委托管理
(3)企业负税:
个人独资企业非企业所得税纳税主体,企业所得不必缴纳企业所得税,投资人只须就个人投资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
缺点
个人独资企业作为非法人企业,不能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有限责任,所以个人独资企业一旦资不抵债,投资人应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偿还企业不能偿还的债务,承担的风险较大。
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区别在于,个人独资企业需要开立专门的对公银行账户,个体工商户只需要用业主的私人账户即可,无需再开立专门的对公银行账户。
有限责任公司
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优点
(1)设立门槛低:
设立程序比较简单,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没有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出资方式灵活;
(2)股东有限责任:
只需要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在法律层面上就把公司和个人的财产分开了,可以避免创业者承担不必要的财务风险;
(3)股权转让相对自由:
股东可以依法转让自己的股权。股东退出公司相对容易。
缺点
(1)需要双重纳税
即公司盈利要上缴企业所得税,股东从公司获得的投资收益还要上缴个人所得税;
(2)不能公开发行股票
所以公司筹集资金的范围和规模一般不会很大,难以适应大规模的生产经营需要。
适用对象:
因此,对于初创企业来说,“有限责任公司”是目前较为理想的选择。目前成熟的天使、VC,几乎都基于“有限责任公司”设计投资方案。直接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在未来引进投资过程中也会比较顺利。
股份有限公司
全部资本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所有股东均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可再细分为上市和非上市两种。
优点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股份以股票的形式表现。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广泛聚集社会闲散资金形成资本,聚集大量资金。
这种方式不仅有利于公司的成长,还有利于分散投资者的风险。
缺点
(1)公司设立和运行的程序比较严格、复杂;
(2)容易走上盲目扩张的道路。
股份公司本身就是一种融资工具,对公司大股东和管理者来说,它在大量吸收社会闲散资金的同时,只付出较小的成本。为了尽快扩大企业规模,增强其市场竞争力,股份公司往往容易走上盲目扩张的道路。
适用对象:
适用于成熟、大规模类型公司,设立程序较为严格和复杂,不太适用于初创型和中小微企业。创业企业发展成熟,具有一定规模后,可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上市。
合伙企业
又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优点
(1)更能提升企业信誉
合伙企业中至少有一个负无限责任,使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更大保护,在这种无限责任的压力下,更能提升企业信誉;
(2)盈利更高
跟一般公司比较,合伙企业盈利相对较多,因为合伙企业交的是个税而不是企业所得税。
缺点
合伙人诚信无法保证,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合伙人诚信无法保证,责任难以追回。合作关系在很大程度上是协议前的约束,LP在后期很难对GP进行监管。配套措施不完善,不同地区、跨部委的标准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