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如何降低成本费用
企业减资时如何处理税务?
企业减资时如何处理税务?
增资、减资与股权转让都是资本运作中的重要环节,从税务角度而言,在股权交易中,所得税是转让方最为关注的税负。许多股权交易因为转让方无力支付大额税金而搁浅。不同股权交易方式对所得税负影响不同,通过变更股权交易方式可以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
增资、减资的税收筹划
例:甲乙两个法人股东(均为居民企业)于2014年出资500万设立A公司,甲出资160万,持股32%,乙出资340万,持股68%。截止2018年,A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4000万,其中实收资本500万,盈余公积600万,未分配利润2900万。本月甲与丙达成协议,将持有A公司32%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丙。根据不同的处理方式,甲所承担的企业所得税不同。
第一种方案:股权转让
甲、丙协议约定:甲、丙按该股权的公允价值1400万转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号第三条“关于股权转让所得税确认和计算问题的”党的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
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该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甲企业股权转让所得:1400-500*3240万
企业所得税:14240*2510万
第二种方案:甲撤资,丙增资
甲、乙企业达成协议,甲先按《公司法》规定的程序撤出32%出资,从A公司获得1400万补偿,再由丙与A公司签订增资协议,规定由丙出资1400万。占A公司注册资本的3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底34号)第五条“投资企业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的税处理的规定”,甲企业撤资的税务处理为:
甲企业收回投资:500*320万
甲企业股息所得:(2900 600)*3220万
甲企业转让所得:1400-160-1120120万
甲企业所得税:120*250万
结论:税收筹划效果
A公司通过变“股权转让”为“先撤资再增资”,节约税收310-30280万。所以,甲公司通过改变交易方式,可以实现合理避税,减少相当于按撤资比例计算的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部分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销售成本是什么,怎么计算?
销售成本 :
1、销售成本是指已销售产品的生产成本或已提供劳务的劳务成本以及其他销售的业务成本。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两部分,其中,主营业务成本是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半成品以及提供工业性劳务等业务所形成的成本其他业务成本是企业销售材料、出租包装物、出租固定资产等业务所形成的成本。
2、对于主营业务成本,应以产品的销售数量或提供的劳务数量和产品的单位生产成本或单位劳务成本为基础进行确认,其计算公式为:主营业务成本产品销售数量或提供劳务数量×产品单位生产成本或单位劳务成本。
3、就销售产品而言,产品销售数量可直接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