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学籍证明材料怎么开
学籍卡怎么转?
学籍卡怎么转?
1、学生因家庭搬迁等情况要求(在市内)转学的,学生本人及家长可持变动后的户口及住房证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校长及有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学校可办理转入、转出手续。
2、到接收学校开接收证明(一式两份),然后到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加盖公章,接下来再到原学校所在教育主管部门加盖公章,最后把材料一份送到原学校,另一份带到转入学校即可。
3、到所读的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把它拿到将接收的学校去签同意接收的意见,签好后再拿到所读学校办理转学手续,当然要出示户口簿。
在校学生改学籍证明怎么开?
办理户籍证明流程如下:
1、在校学生应该到学校相关保卫处部门开具学籍证明。
2、凭学籍证明前往保卫处进行审核。
3、携带学籍证明、保卫处审核材料、身份证前往五角场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可以理解为用两种方式:
1、持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到保卫处户证办公室开具户籍证明--到月雅河派出所盖章。
2、持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到月雅河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收费标准:3元。
注:如遗失身份证(学生证)时,需办理户籍证明,须到所在学院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开具证明,注明身份证(学生证)遗失,由辅导员签字盖章,再到保卫处办理。
2021转学籍需要什么手续和条件小学1年级?
①学生监护人持转学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申请转学,并于递交申请材料初审通过后填写“普陀区中学生转入申请表”。
②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根据相对就近原则和学校实际学额情况安排接收学校,并以信函(或电话)方式将转学报到通知邮寄(或电话通知)转学申请学生或家长。
③学生到校报到后,到教导处领回盖有区教育局学籍管理专用章和学校教导处印章的转学信息表,到原就读学校办理转学调档手续(调取纸质学生档案材料)。
④接收学校在学籍管理平台中发起转学异动。
注意事项
①外省市转入我区的学生,因教材差异,需经转入学校测试后确定就读年级。
②转往外省市学校学生的转学信息表、学籍卡及外省市转学审批表等证明材料须区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学生家长应将相关材料提交学生原就读学校,由学校统一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盖章。
③除外区、外省市申请转入本区初中的学生外,区教育行政部门不受理学生和家长个人的转学申请。
④所有转入学生,均需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成功调取电子学籍信息后,方能生成转入学校新的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