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家庭农场经营模式 家庭农场允许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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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林业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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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家庭农场经营模式

家庭农场允许经营范围?

家庭农场允许经营范围?

一、家庭农场经营范围是什么?
家庭农场经营范围以谷物、蔬菜、水果、园艺作物或其他农作物种植以及水产养殖为主要经营项目,可以种养结合或兼营相应的农场休闲观光服务。
经营范围由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二、家庭农场有哪些类型?
1、按地理位置划分
(1)都市型家庭农场
位于都市边缘的“家庭休闲农场”,其区位好、交通便利;农场主有较为专业的能力;自然条件优异,基础设施完备,主要满足城市居民休闲放松,提供养生、生态教育、观光游览的服务。
(2)过渡型家庭农场
位于城市“卫星”的乡镇,以设施农业为主要经营业态;区位好、投资大、希望和风险并存、可以建立新的经营模式、可以培育消费者新的观念,不会受限于传统农业的旧观念,吸引消费者以更高的价格购买新创意农产品。
(3)乡村型家庭农场
更趋向于传统农业文化,属于体验型的农业;着重展示乡村具有的传统文化、乡村独有的特色农业、乡村的传统节庆等;基于繁荣乡村经济、传播农耕文化的同时,承载着建立特色乡村、提升农民社会地位的任务。
(4)偏远型家庭农场
一般远离城市、交通不便、人口稀少、农业资源结构较单一、农业用地成规模、污染少、生态资源保护较好,适合发展较大规模、单一品种、集约化、机械化的“家庭农场”;发展突破口是:基础设施建设(道路、水利等)、品种改良。
2、按大农业资源划分
可分为五种类型:家庭农场、家庭林场、家庭牧场、家庭渔场及其它类型(如:家庭果园、家庭菜园、家庭茶园、家庭咖啡园、家庭药材园、家庭菌园、家庭花园、家庭桑蚕园、家庭苗圃、家庭养殖园等)。
3、按经营方式划分
(1)单纯生产型
单纯生产型的“家庭农场”,以农产品的种植、养殖为核心,以出售初级农产品为主要经济来源。
(2)参与互动型
参与互动型的“家庭农场”,利用农业景观、自然生态和环境资源,结合农、村、生产、农业活动、农业文化及农业生活,提供出农产品以外的互动参与,结合农业生产、农村生活和农产品加工等于一体的家庭农场,如:家庭观光农场、家庭教育农场、家庭休闲农场、家庭加工农场等。
另外,无论是发展哪种模式的家庭农场,都可能要涉及土地流转,而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双方自愿和平等互惠的原则,即其他农民或村集体自愿把土地承包给“家庭农场主”,由“家庭农场主”支付合理的承包费,双方签订合同,约定承包的期限。

小农场经营模式?

1、探索建立注册登记制度,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逐步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各地在制定小农场认定标准时,不可一刀切地在全国使用同一标准,应根据当地农业生产环境,把经营规模控制在“适度”范围内。
2、对符合以上条件的规模经营主体,给予政策扶持,同时接受行政部门的管理与监督。将小农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有机统一,制定专门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优惠政策,明确家庭农场可以优先承担涉农建设项目。
3、加紧落实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建立规范的土地流转机制。对明晰农用地产权、捍卫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理清家底等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时也是规范化土地流转的先决条件。
4、应通过规范土地流转合同、引入事前准入审核、事中监督管理诸机制,规范土地流转过程,保护流转双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