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培训学校年级有要求吗 西安2021年培训机构可以开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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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培训学校年级有要求吗

西安2021年培训机构可以开学吗?

西安2021年培训机构可以开学吗?

根据政策通知,随着学校开学培训机构也已开学

居民住宅可以用来办培训班吗?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原则上是不可以的。8月9日,西安市教育局等部门颁布的《西安市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其中明确规定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招生对象为中小学生的,教学用房不得选在居民住宅、半地下室、地下室及其他有安全隐患的场所。
但我们在实际走访过程中发现,很多家属楼内都开设有教育培训机构,而一些学校周边的学区房情况更为严重。
西稍门附近的柠檬宫舍和御笔华章楼内都有音乐、美术培训班,而在庆安中学附近的老家属楼和翡丽城,培训班更是非常集中。
南郊作为主城区内学校密集度最高的区域,成为了这次实地探访的重灾区。南二环沿线周边御城龙脉和学府首座两个小区内民办培训机构数不胜数,作业辅导、文化课补习、艺术类教学,种类多样。航天中学周边的小区内也遍布了各类培训机构。
西安中学周边小区成为民办培训机构的密集地,雅荷春天、海荣豪佳花园、荣华明珠花园三个小区内集中遍布了各类培训机构,其中海荣豪佳花园小区一栋面朝主街道的单元楼窗户上多达4个广告标语。经华小学周边浐灞一号小区零零散散遍布了2、3个培训机构。
对于新推行的指导标准,网友纷纷留言表示支持,很多网友都认为小区内的培训机构不但扰民而且存在安全隐患,多方面的配套设施都不完善,希望政府部门可以早日取缔这类培训机构。

感谢邀请。
西安居民住宅楼可以用了办培训班吗?
关于这个问题,答案是不可以的。原因在《西安市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里面。

2022年艺术类培训机构最新政策?

一、审批流程
经属地行政主管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批,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二、适用范围
音乐类:音乐基础知识教育、声乐类、键盘和管弦乐器类等培训机构;
舞蹈类:中国舞、街舞、流行舞、芭蕾舞等培训机构;
美术类:中国画、西画、书法、篆刻、漫画、手工技艺、摄影等培训机构;
戏剧影视类:戏曲表演、影视表演、播音主持、编导等培训机构。
三、机构设置
(一)举办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企业或自然人。具有法人资格,信用良好。
(二)开办资金:举办者利用自有场地办学的,其中货币出资不少于20万元;举办者租赁场地办学的,开办资金不少于30万元;每增设一个教学点,增资数额不少于15万元。
(三)章程:培训机构应依法制定章程,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关于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国家、省、市其他相关规定。
四、场地设施
(一)场地性质:不得选用居民住宅、半地下室及其他有安全隐患的场所。用于小学生、初中生艺术类培训场地不得超过3层。高中生艺术类培训场地应在5层以下。租赁场地培训的,租期不少于3年。
(二)场地面积:舞蹈、戏剧类培训场地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其他类别艺术类培训场地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不少于2/3。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其中:舞蹈类、戏剧类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
(三)安全要求:培训机构场所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并依法通过房屋安全鉴定、消防行政许可(备案),采光、照明、通风、给排水要达到要求。主要出入口、走廊等人员聚集场所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视频信息保存时间≧60天。
五、从业人员
(一)基本条件:培训机构教学人员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聘用教师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政府部门颁发的与培训学段和培训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艺术培训专业指导证》或相关职业(专业)技能资格证。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含科研人员)、处于从业禁止期人员、纳入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人员、有犯罪记录的人员。
(二)人员配备:培训机构应根据办学规模配备不少于3人的专职管理人员,同时还必须根据所开设艺术类专业培训项目和规模,配齐具有相应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的专任教师。签订一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的教师不低于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
(三)人员管理:培训机构应与聘用的从业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其工资、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专任教师、助教和其他教育管理人员: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教学、教研人员实行实名管理,基本信息(姓名、学历、毕业院校、教师资格、艺术类培训专业指导证、从教经历、任教课程信息及照片)应在办学场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显著位置长期公示。
六、培训内容
(一)课程内容要求:培训机构应制定与其培训项目和专业相对应的培训计划,合理安排课程教学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艺术类培训机构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天20:30。
(二)培训材料要求:培训机构须制订与课程相配套的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培训教材可选正式出版物或自编教材,教材及相配套的资料库、视频等培训资料应递交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所有培训材料应存档保管、备查,保管期限不少于相应培训材料使用完毕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