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规则英语6条 图书馆规则(英语用youc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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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规则英语6条

图书馆规则(英语用youcan)?

图书馆规则(英语用youcan)?

,please!请保持安静!
你应该按时把借的图书还给图书馆。
当你看完的时候,你应该放回正确的书架上。
4.Takecareofthebook.要爱护书籍。
tdraworwriteanythingonthepage.不要在书上乱涂乱画。(Dontbringyourbagin)truninthelibrary.^_^

阅览室管理制度有哪些?

、凡进入阅览室的读者,须持图书馆(室)阅览证且经值班人员验证后,方可进入阅览室阅览,书包、书籍、书夹不得带入。
2、阅览室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安静,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乱丢纸屑、大声喧哗,不准抢占座位及随意搬动桌椅,不得在阅览室内拨打或接听手机。
3、读者取书时,必须将代书板插入新取图书的位置,阅览后自觉归架。
4、阅览室图书,只限于阅览室阅览,概不外借,若需复印者,须按相关规定办理。
5、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阅览室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在阅览时撕剪、勾画、圈点图书,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6、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禁止在阅览室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阅览室。
7、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有关人员应主动接受值班工作人员检查,不应有不文明礼貌的言行。
8、有意在阅览场所藏匿书刊资料或未办理手续擅自将书刊资料带出阅览室者,以窃书论处,并以书价的10倍处以罚金,对损坏阅览室书籍资料、设备设施、情节严重者应报学校行政或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9、电子书籍的借阅应该严格按照管理员要求操作。

首都图书馆的借阅规则?

首都图书馆(少年儿童图书馆)文献借阅指南
1、馆内实行免证阅览,凭外借功能的有效读者证外借文献。
2、文献阅览后请勿自行归架。
3、归还首都图书馆以外的“一卡通”通还图书,请前往A座一层“一卡通”通还处。
4、阅览台港澳文献需持一卡通E级证和单位介绍信,单位介绍信的内容应包括查阅用途、文献需求等,介绍信时效不超过一个月。
5、请爱护文献,文献和设备损坏、遗失,按本馆赔偿办法处理。
6、仅提供阅览服务的文献不能携带出馆,夹带出馆按偷窃处理。
7、非经特别申请和允许,各种电子设备(包括计算机、电视机、DVD、CD、PAD等)仅可观看本馆提供的资料,不得私自装载自带资料阅读。
8、复制书刊资料须办理有关手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且翻拍、复制量不得超过文献页数的三分之一。
文献借还
1、借还文献均可通过自助借还设备完成。
2、B座视听阅览区域外借光盘、手持电子阅读器和U阅只在视听服务台办理借还手续。
3、B座七层外文文献在本阅览区办理外借手续。
4、每证可外借文献的数量、种类及借期均以读者证功能为准。一卡通读者证借期42天,不可续借。
5、请按期归还文献,如滞还须缴纳滞还费。滞还费以公历日计算,0.2元/册/日,最高上限为30元/册;少儿文献0.1元/册/日,最高上限为20元/册。
6、请仔细检查所借文献的范围和数量,确认外借手续办理完成后再行离馆,并妥善保管凭条。
7、未办理外借手续的文献不能夹带出馆。
8、持有滞还文献的读者证需归还文献并缴纳滞还费后,可继续借书。
9、滞还费可在自助借还设备上使用读者证透支功能,透支上限为10元,也可持读者证在服务台缴纳现金。
10、透支金额达到上限后将暂停读者证的外借功能,透支金额请在各层服务台一次性补足。
11、借书前请仔细检查书刊、音像资料,如有污损或缺页等情况,可向工作人员说明,由工作人员加盖污损章。归还时如发现未经工作人员盖章的污损情况,由读者本人自负。
12、文献损坏、遗失,请依据《首都图书馆读者违规处理实施细则》,请本人持读者证前往服务台办理赔偿手续。
13、对于拒不交纳滞还费、赔偿金等费用者,本馆有权置停或注销其读者证,押金将用于折抵赔偿费用,直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首都图书馆文献借阅指南
1、馆内实行免证阅览,凭外借功能的有效读者证外借文献。
2、文献阅览后请勿自行归架。
3、B座数字文化社区样板间文献、中外文报刊、北京地方文献、台港澳文献、蓝标文献(在书标下加有的)仅提供阅览服务,不能携带出馆,夹带出馆按偷窃处理。
4、非经特别申请和允许,各种电子设备(包括计算机、电视机、DVD、CD、PAD等)仅可观看本馆提供的资料,不得私自装载自带资料阅读。
5、请爱护文献,文献和设备损坏、遗失,按本馆赔偿办法处理。
6、复制书刊资料须办理有关手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且翻拍、复制量不得超过文献页数的三分之一。
文献借还
1、借还文献均可通过自助借还设备完成。
2、视听光盘、手持电子阅读器和U阅在本阅览区服务台办理借还手续。
3、外文文献在本阅览区办理借还手续。
4、每证可外借文献的数量、种类及借期均以读者证功能为准。一卡通读者证借期42天,不可续借。
5、请按期归还文献,如滞还须缴纳滞还费。滞还费以公历日计算,0.2元/册/日,最高上限为30元/册。
6、请仔细检查所借文献的范围和数量,确认外借手续办理完成后再行离馆,并妥善保管凭条。
7、未办理外借手续的文献不能夹带出馆。
8、持有滞还图书的读者证需待归还文献并缴纳滞还费后,可继续借书。
9、滞还费可在自助借还设备上使用读者证透支功能缴纳,透支上限为10元,也可持读者证在服务台缴纳现金。
10、透支金额达到上限后将暂停读者证的外借功能,透支金额请在各层服务台一次性补足。
11、借书前请仔细检查书刊、音像资料,如有污损或缺页等情况,可向工作人员说明,由工作人员加盖污损章。归还时如发现未经工作人员盖章的污损情况,由读者本人自负。
12、文献损坏、遗失,请依据《首都图书馆读者违规处理实施细则》,请本人持读者证前往各层服务台办理赔偿手续。
13、对于拒不交纳滞还费、赔偿金等费用者,本馆有权置停或注销其读者证,押金将用于折抵赔偿费用,直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首都图书馆·少年儿童图书馆文献借阅指南
1、馆内实行免证阅览,凭外借功能的有效读者证外借文献。
2、文明阅读,每次请取阅书刊2本,文献阅览后请勿自行归架。
3、报纸、杂志、台港澳文献和原版外文图书(书脊上写明“此书不外借”)仅提供阅览服务。
4、非经特别申请和允许,各种电子设备(包括计算机、电视机、DVD、CD、PAD等)仅可观看本馆提供的资料,不得私自装载自带资料阅读。
5、请爱护文献,文献和设备的损坏、遗失,按本馆赔偿办法处理。
6、复制书刊资料须办理有关手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且翻拍、复制量不得超过文献页数的三分之一。
文献借还
1、借还文献可通过自助借还设备完成。
2、每证可外借文献的数量、种类及借期均以读者证功能为准。
3、请按期归还文献,如滞还须缴纳滞还费。滞还费以公历日计算,0.1元/册/日,最高上限为20元/册。
4、请仔细检查所借文献的范围和数量,确认外借手续办理完成后再行离馆,并妥善保管凭条。
5、未办理外借手续的文献不能夹带出馆。
6、持有滞还文献的读者证需归还文献并缴纳滞还费后,可继续借书。
7、借书前请仔细检查书刊、音像资料,如有污损或缺页等情况,可向工作人员说明,由工作人员加盖污损章。归还时如发现未经工作人员盖章的污损情况,由读者本人自负。
8、文献损坏、遗失,请依据《首都图书馆读者违规处理实施细则》,持读者证前往服务台办理赔偿手续。
9、对于拒不交纳滞还费、赔偿金等费用者,本馆有权置停或注销其读者证,押金将用于折抵赔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