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3如何办理驾驶证异地迁入手续
异地转入驾驶证怎么无法备案?
异地转入驾驶证怎么无法备案?
这种情况一般是申领号牌与驾驶证不是一个地方导致。解决办法如下:先把原来账号删除掉,原因选择更换注册地。重新注册,选择按照驾驶证注册所在地,系统自动绑定驾驶证。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车管所的资料库没有同步更新,在网上查询不到各位车主的车辆信息,可以去车管所让他们同步更新下信息。如果以上方法都试过了还是不行,就有可能是12123自己系统的故障了。系统延迟,只能等官方自行修复。
12123驾驶证跨省转籍要多久?
交管车辆跨省转籍需要三天。一般申请跨省转籍只需要三天就能够完成,完成后受理结果会发短信通知车主或者车主也可以在网上查询办理的进度。国家目前在推行机动车转籍档案资料电子化,大大减少了业务流程方面,更加方便了车主机动车异地迁出迁入的办理业务。
12123异地车辆过户手续流程?
异地车子过户流程:
1、来到过户大厅后,出示相关材料领取一张《XX市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双方各自填写资料。填好后,拿上以上所有的资料就可以去办理“转移受理”。
2、直接将车开到过户验车处,工作人员会对车辆进行检查、拓号、拆牌和照相,需缴纳35元的拓号费。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这些办完后,可以将车停到停车场,进入过户大厅办理手续。
3、取号机取号之后,拿着相关材料排队缴纳过户费。(以北京为例)北京二手车过户由排量、年限决定,费用从180元到980元不等。其中1.0L以下排量收费200元左右,1.0L-1.9L排量收费400元左右,2.0L-2.9L排量收费600元左右,3.0L及以上收费800元左右。年限越长的车过户费越便宜。另外,过户费各个交易市场略有不同。
4、转移受理:需要的材料包括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检查记录表,原登记证,原行驶证,原车主身份证,原车牌号,车辆照片,交易市场过户发票。
5、车主把相关的档案带回要上户的车管所本地,如数上缴,并办理车辆的上牌手续即可。
12123网上异地换证流程?
流程如下:
1、打开交管12123APP,输入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
2、在首页中菜单栏内点开“更多”。
3、在打开的业务中心全部菜单选项中点开“期满换领驾驶证”。
4、认真阅读期满换证业务须知后,点击“阅读并同意”。
5、确认阅读期满换证相关告知后勾选已阅读选项后点击下一步。
6、进入驾驶人信息确认页面,确认信息包括姓名、驾驶证号码、有效期止日期等。
7、选择要换领驾驶证的方式(自取或邮寄),如邮寄,则需填写收件地址。
8、进入期满换证提交页面,再次确认所填资料信息无误后,获取手机短信验证码,核验通过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期满换证业务申请信息提交。
9、提交成功后就可以查看申请换领的进度了。
换证补证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三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申请人在申请时,应当按要求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机动车驾驶证。
第三十七条 年龄达到60周岁,持有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年龄达到70周岁,持有准驾车型为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证明、凭证。
机动车驾驶人自愿降低准驾车型的,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第三十五条第一、二项规定的证明、凭证。
第三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
(二)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
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第三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条件,但符合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条件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
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或者具有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
申请人在申请驾驶证时,应当认真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同时需要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第四十条 车辆管理所对符合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应当在三日内换发机动车驾驶证。对符合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在三日内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其中,对符合第三十六条至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还应当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