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交接手续大全
出纳的离职与交接手续有哪些?
出纳的离职与交接手续有哪些?
如填制原始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前对原始凭证进行复核,遗失凭证进行处理等,会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出纳人员的交接也要按会计法规定进行,出纳人员在调动工作或者是离职时,要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这是出纳人员对工作应尽的职责,也是分清移交人员和接管人员责任的重要措施。
办好交接工作,可使会计工作前后衔接,保证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也可以防止账目不清,财务混乱,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会计工作的交接强调两点:
一是会计人员调离工作岗位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手续,二是在交接过程中要有专人负责监交。出纳的交接一般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交接准备。交接准备分六个方面:
①将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处理完毕②将尚未登记账目的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出纳人员名章③整理应该移交的各种资科,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④编制移交清册,将要办理移交的账簿、印鉴、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物品等内容列清实行电算化的单位,移交人员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数据盘磁带等内容⑤出纳账与现金和银行存款总账核对相符,现金日记账余额要与库存现金一致,银行存款日记账金额要与银行对账单一致⑥在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扉页的启用表上填写移交日期,并加盖名章。
第二个阶段,移交过程。出纳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替人员移交清楚。接替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具体要求是:
①库存现金要根据日记账余额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查清②有价证券要根据备查簿余额进行点收,若出现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要按账面金额交接③出纳账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
如有短缺,须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上注明由移交人负责④银行存款账户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一致,出纳人员在办理交接前,须向银行申请打印对账单,如存在有未达账项,还需编制银行存放余额调节表,调整相符⑤接交人员按移交清册点收应由出纳人员保管的其他财产物资,如财务章、人名章、收据、空白支票、科目印章、支票专用章等⑥实行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据无误后,方可交接。
第三阶段,交接后有关事宜。①出纳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盖章,要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②接交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③移交清册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持一份,存档一份。 出纳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替人员移交清楚。
接替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具体要求是:
①库存现金要根据日记账余额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查清②有价证券要根据备查簿余额进行点收,若出现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要按账面金额交接③出纳账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须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上注明由移交人负责④银行存款账户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一致,出纳人员在办理交接前,须向银行申请打印对账单,如存在有未达账项,还需编制银行存放余额调节表,调整相符⑤接交人员按移交清册点收应由出纳人员保管的其他财产物资,如财务章、人名章、收据、空白支票、科目印章、支票专用章等⑥实行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据无误后,方可交接。第三阶段,交接后有关事宜。①出纳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盖章,要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②接交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③移交清册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持一份,存档一份。
凭证保管交接流程?
第一阶段,交接准备。
交接准备分六个方面:
1、将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处理完毕
2、将尚未登记账目的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出纳人员名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种资科,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将要办理移交的账簿、印鉴、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物品等内容列清实行电算化的单位,移交人员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数据盘磁带等内容
5、出纳账与现金和银行存款总账核对相符,现金日记账余额要与库存现金一致,银行存款日记账金额要与银行对账单一致
6、在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扉页的启用表上填写移交日期,并加盖名章。
第二个阶段,移交过程。
出纳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替人员移交清楚。接替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具体要求是:
1、库存现金要根据日记账余额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查清
2、有价证券要根据备查簿余额进行点收,若出现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要按账面金额交接
3、出纳账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须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上注明由移交人负责
4、银行存款账户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一致,出纳人员在办理交接前,须向银行申请打印对账单,如存在有未达账项,还需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整相符
5、接交人员按移交清册点收应由出纳人员保管的其他财产物资,如财务章、人名章、收据、空白支票、科目印章、支票专用章等
6、实行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据无误后,方可交接。
第三阶段,交接后有关事宜。
1、出纳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盖章,要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2、接交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3、移交清册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持一份,存档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