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提单不需要背书
提单有哪些?
提单有哪些?
提单分为下列三种提单:
一是记名提单(straight B/L),即列明收货人姓名的提单。我国《海商法》规定记名提单不得转让,承运人必须向提单载明的收货人交付货物。
记名提单在国际海运贸易中使用并不广泛,一般只在运送个人物品、展览品时用。(第一单TT收货人就直接是客户的名字,没意识到潜在的危险性:在没有收款保障的情况下,千万不能做记名提单。)
二是不记名提单(Open B/L (Blank B/L, Bearer B/L) ),即提单收货人栏内不列明姓名。此类提单无须背书即可转让,承运人凭单放货。
不记名提单上不列明收货人名称的提单,谁持有提单,谁就可凭提单向承运人提取货物,承运人交货是凭单不凭人。
三是指示提单,即按提单载明的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的提单。是当前国际贸易中通常使用的提单。
不记名提单被广泛使用吗?
不记名提单,指提单正面未载明收货人名称的提单。不记名提单的收货人一栏中空白不填或填写“持有人”的字样。在签发不记名提单的情况下,承运人应向提单的持有人交付货物。
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任何人持有提单便可要求承运人放货,对贸易各方不够安全,风险较大,很少采用。
可转让提单有哪些?
可转让提单主要形式有:
1、指示提单的转让,指示提单经记名背书或者空白背书,即可转让;
2、不记名提单的转让,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
3、记名提单不能进行转让。
另外,承运人签发提单以外的单证用以证明收到待运货物的,此项单证即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承运人接收该单证中所列货物的初步证据。承运人签发的此类单证不得转让。
保险提单需要背书吗?
提单背书
作为出口方,一般来说提单又分三种情况:
(1)提单收货人显示是个公司名或者某个人名等具体的实体,那么就不需要背书
(2)提单收货人显示是TO ORDER OF
A,那么就需要A来背书
(3)提单收货人显示是TO ORDER,那么就应该由SHIPPER背书
其实很容易理解,TO
ORDER的意思就是“按照指示”,TO ORDER OF就是“按照……的指示”,谁给指示谁就背书。